徐州沛县一村委会因无资质处理固废,被环保部门罚款19万元
发布日期:2025-04-19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亚圣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圣环保)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2023年9月,其公司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屯能源)签署了固体废物处置合同,但自合同签订以来,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并未开展,公司未收到任何固废,处置固废的业务则由沛县杨屯镇西姚桥村委会在无资质的情况下接管,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
杨屯镇人民政府在书面答复中表示,西姚桥村在处置煤矸石的过程中,存在无资质处置固废、随意掩埋等问题,针对此违法行为,沛县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大屯能源与杨屯镇政府签订协议
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
亚圣环保负责人称,大屯能源生产时产生的煤矸石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要求,需委托具备相应处理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亚圣环保具备合法的固体废物处置资质,且与大屯能源签订了《姚桥煤矸石买卖合同》。
双方签订合同显示,2023年9月13日,双方在江苏省沛县签订了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止。合同约定,大屯能源将矸石运至矸石转运场,根据需要交给亚圣环保,大吞能源不收取任何费用。亚圣环保必须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外运处置矸石,不得擅自倾倒、丢弃或交于第三方无资质单位处置,否则发生的违法违规及民事纠纷由亚圣环保负责。
然而,眼看着合同履行期将满,但亚圣环保从未收到过来自大屯能源的煤矸石。据亚圣环保相关负责人称,沛县杨屯镇西姚桥村委会在无合同、无资质的情况下,接收了煤矸石的处置业务,并因此产生了环境污染。目前,亚圣环保已将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
澎湃新闻获悉,2025年3月24日,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对亚圣环保公司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书面答复。答复称,自1976年起,大屯煤电公司(大屯煤电公司与大屯能源系同一主体)姚桥煤矿占用杨屯镇西姚桥村土地进行煤炭开采,为补偿被征地村民的损失,其副产品矸石一直由西姚桥村委进行处置。2007年11月,杨屯镇政府与姚桥煤矿签订了《关于姚桥煤矿新建选煤厂征地的相关事项处理协议》(以下简称处理协议),委托西姚桥村委处理煤矸石,协议中未明确处理年限。2023年9月和 2023年11月,在姚桥煤矿未与杨屯镇政府解除《处理协议》的情况下,大屯煤电公司与沛县亚圣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先后签订《姚桥煤矸石买卖合同》《姚桥厂洗后矸买卖合同》,将煤矸石处置权交其行使,煤矸石处置权因此出现争议问题。大屯煤电公司与亚圣环保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合同期限均约定为2年,合同签订后因大屯煤电公司却未向亚圣公司进行交接,其合同均未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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